医院职工医德医风考评标准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10-31 09:44:40

   一、评价方法:

  1、自我评价:职工个人根据医德规范标准及要求,结合自己的医疗工作实践,进行自我评价。

  2、科室评价: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医德医风领导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医德行为进行评价,其中优秀控制在科内人数的10%以内。

  3、医院评价:采取多方位、多渠道考核评价。

  二、考评标准:

  1、优秀:医德医风高尚,曾多次受到患者群众表扬,受到院级或院以上的奖励者,综合考评分在100分以上。

  2、合格:无医德医风违纪现象。未违反“不及格”规定范围的,考评分在80分以上。

  3、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发现一次扣20分)或考评分在80分以下(含80分):

  (1)索要或收受“红包”和“回扣”的;

  (2)利用职务之便,私收贿赂搞假证明、假检查报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搞假引产、性别鉴定的;

  (3)当年度玩忽职守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医疗事故的;

  三、考评分扣分内容:

  1、未坚持首诊负责制推诿病人或未遵守转诊规定随意转诊病人每次扣5分;

  2、因服务态度问题或解释不到位被投诉被处罚的每次扣5分;

  3、未经医院允许擅自外出从事医疗业务活动或在家私自行医开业查实每次扣10分;

  4、介绍病人到本县范围内医院或诊所、药店做检查、取药每次扣10分;

  5、无发票收票、私自出售药品和私自收费做检查每次扣10分;

  6、利用工作之便开具人情处方,违反规定开具病假条或病情证明单或开搭车开药,搭车退药和搭车检查,每次扣8分;

  7、出现其他违反医德医风规定行为视情节扣5-10分。

  四、医德医风奖励分内容:受到群众信访表扬或因医德高尚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扬的每次奖励5-10分;

  五、奖惩办法:

  1、对被评为医德医风“优秀”的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并做为年终各种评优的优先条件。

  2、对被评为医德不及格者按照职务晋职的有关医德医风评定规定不得办理晋职、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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